【車訊網 報道】開車時,遇到行人走在斑馬線里過馬路,有人會鳴笛催促;步行時,放著人行道不走,偏要走在機動車道里,一副大無畏的神態(tài)。司機與路人互不尊重的情形,在我國大小城鎮(zhèn)隨處可見。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的這種惡性循環(huán)?到底有沒有辦法根治?我認為,根本原因在于極致的自私。人人自視老大,個個惟我獨尊。這個傳承千年的習俗,不可能在短期內根治,但通過有效的管理,遏制陋習,倡導文明,還是比較容易實現的。
在我國的交通法里,有通行權與優(yōu)先權的規(guī)定。比如,兩車道合并一車道,需采取左右各一,交替進入的原則,就像拉鎖那樣,左邊一個,右邊一個,交替進入;再比如,行人走斑馬線過馬路,汽車應減速或停車禮讓;還比如,轉彎車遇直行車,需讓行,因為直行車有優(yōu)先權。可在實際中,分分鐘所能見得到,不是遵法禮讓,而是針鋒相對。凡有兩車道合并一車道的路段,只要車多,必定擠成一團,相互爭搶,都想自己先過,結果卻是車速下降,誰過著都很費勁兒,反而浪費了更多的時間。遇到行人走在斑馬線里過馬路,您敢停下車來禮讓行人,身后十有七八會立即響起喇叭聲。至于轉彎時禮讓直行車,身后的車要么鳴笛催促,要么從左右超越,強行+搶行,飛奔而去。
類似現象,逐一舉例的話,能寫出一大篇,就不再浪費列位看官的時間了。想必諸位每日走在路上,也都見過。不過,如果轉變成司空見慣、習以為常的話,我覺得不是好事。因為,這些行為不僅違法,且不道德,與世界主流格格不入。全世界有多少國家已經進入現代社會文明,我不知道,但僅以我去過的30多個國家而論,沒有一個不是以禮讓為主題詞。包括被聯合國認定為世界上最不發(fā)達國家之一的緬甸。至于西歐和北美,就更不用說了,僅就我親眼所見,只要有行人站在路旁,飛奔而來的汽車,會立即停住,如果行人還在猶豫,駕車人會揮手示意,請行人先走。前不久,我在希臘雅典的一個繁華路口看到,由于行人接連不斷,開始只是2輛車,后來越積越多,達到了20多輛,但全部耐心等候,沒人鳴笛,沒人超車搶行。
希臘街頭所見:只要有行人,汽車便會靜靜等待。
意大利人的特點似乎是熱情奔放,但要用另一個不大友好的詞匯,也可以詮釋為粗魯或者是魯莽。沒錯,在意大利,公共場合的大聲喧嘩,極為普遍,駕車在窄路上狂奔,也比較常見,尤其是摩托騎手們。我在意大利一天之內聽到的汽車喇叭聲,比我在日本或新加坡1個月內聽到的還多,盡管如此,只要遇到行人,意大利司機們會規(guī)規(guī)矩矩,立即剎車,哪怕是急剎車,也要把車停在斑馬線前,讓行人先過。
即使是意大利這種看似有些隨意的國家,駕車人也非常遵守規(guī)矩。
歐洲的道路與公路,普遍狹窄,一部分主要公路的寬度,僅夠兩輛小車相會,如果對面來的是大車,這邊兒還得盡量往邊兒上靠。盡管如此,車速卻不低。比如冰島,限速90公里,據我觀察,多數人都把車速保持在100公里上下。會車時,感覺兩車的反光鏡最多只有30厘米。路如此窄,車速如此高,諸多小路口連個紅綠燈都沒有,安全保障只靠2條,1,路權;2,人人遵守路權。
據我觀察,西方各國,只要沒有紅綠燈的路口,大都裝著指示牌——面前有“STOP”(停)牌的車,必然會停住,駕車人左右觀望,確認安全后,才會起步。沒有“STOP”(停)牌一側的車,則保持原有速度,飛馳而過。由于大家都遵守規(guī)矩,車速得以提升,交通由此暢通。反觀我國,雖然早就制訂了路權,早就豎起了“停”牌,但有多少人遵守呢?轉彎車往往不管不顧,強行插入。至于騎車人,比如摩托車或電動自行車,就更霸道了,從小路猛然竄出來,對正常行駛的汽車構成極大威脅。數年前,一輛大客車沿101國道從北京前往承德,途中遇到這么一位亡命之徒,導致大客車側翻,車上多位游客或傷或亡,釀成一起大事故。令人不解是,類似事故發(fā)生后,肇事者往往還能獲得賠償。真不知國家的法律是根據什么定的。
凡有“STOP”(停)牌的一方,必須停車,確保安全后,才能繼續(xù)行駛。
在我的印象里,北京較早出現“停”牌的,是東單路口西側路南的那條小路,每次駕車經過,我都會停車,觀望一下,再起步,但是,此舉常常惹來后車的鳴笛催促,按耐不住的,一腳油門從我旁邊超過,有人在超越瞬間還甩給我一個白眼。類似的催促與白眼,我在斑馬線前也經常獲得。
白眼就白眼吧。我覺得,駕車就應該守規(guī)矩。前些日子有一家人,在西方國家自駕游,由于沒有遵守路權,該停車觀望時沒停車,按照在國內的陋習搶行,結果被直行車撞了個七零八落。媒體上紛紛刊文,說在國外自駕游要小心云云,事實上,西方諸國的交通法與我國并無本質區(qū)別,交通標識更是如出一轍,只要在國內養(yǎng)成守法開車的習慣,在國外就能游刃有余。事實上,即使在路窄的國家,駕駛也毫無難度,因為,那里的多數人,早已養(yǎng)成守法的習慣,該誰走誰才能走,不該走的一方,必須站住。
這樣的牌子咱也有,但大都形同虛設,守規(guī)矩的司機,寥寥無幾。
做到這一步,其實不難。首先是觀念進步,意識到這是個問題,必須解決,其次是有所作為,用制度約束人們,用管理保證人們服從制度。目前我國的問題在於,在觀念上,普遍存在著一種惟我獨尊的心態(tài),這心態(tài)與中國歷來將自己視為中央之國是一個道理。盡管不少人對上司阿諛奉承,但說到底還是為了自己獲得更多的利益。這心態(tài)擱在現代交通中,便釀成了混亂與擁擠。不過,許多人不認為這是個問題——行人認為,我愿意走在哪是我的自由,即使走在機動車道內,也無所謂,汽車把我碰了,就得賠我。駕駛者認為,老子都開上車了,就比你牛逼,你就得給老子讓路,老子怎么可能讓別人先過?管理部門認為,能湊合著維持現狀就得了,我的任務是讓上級滿意,而不是讓社會進步。
正是因為有了諸如此類的思想基礎,造就了目前的現狀——制度有,但沒有有效的監(jiān)督措施,保障制度的執(zhí)行。用管理保證人們服從制度很難嗎?我看不,杭州在斑馬線前弄了幾個攝頭,司機們不就都老老實實禮讓行人了嗎?很多事情不能全靠自覺,在社會向現代文明進化的過程中,必須借助某種程度的監(jiān)管,才能讓人們服從。
如果有一天,規(guī)定沒有遵守路權的一方,承擔全部責任,不僅自身得不到賠償,還得賠償對方的損失。我相信,敢于搶行的汽車、行人、騎車人,一定會大大減少。
星爺—汽車使用愛好者、汽車媒體評論人。1988年開始駕車周游列省,至今不輟;2001年開始為媒體做汽車評測,閱車無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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